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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概况
商会章程

宁波市鄞州汽车零部件国际商会章程

 

(修改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际商会的名称为宁波市鄞州汽车零部件国际商会,英文译名Ningbo Yinzhou Auto Parts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第二条 本会是汽车零部件等的生产企业和团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行业协会,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奋发努力,扎扎实实做好宁波市鄞州汽车零部件国际商会工作。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本行业: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的基本职责;推动机构间的横向协作,促进行业发展总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中国国际商会宁波市鄞州商会的业务指导和鄞州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在宁波市鄞州区东胜路35号庆安会馆包宅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本会具有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理、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基本职能,主要业务工作是:

(一) 调查、收集本行业经济信息;

(二) 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三) 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遭受外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等贸易壁垒应诉工作;

(四) 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 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经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协调、举办、参加行业的大型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六) 组织技术培训;

(七)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八) 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第九条  会员的条件:在鄞州区境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本行业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和咨询业务的企业(集团、公司),依法注册登记的本行业科研设计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国际商会理事会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有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和委托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主动反映情况,提供本企业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宁波市鄞州商会会员只向本会缴纳会费,会员退会应书面(或口头)通知本会。会员如果长期(一般为一届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订章程;

(三)选举理事会;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须由理事会表决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出任。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选举理事单位的增补、变更;

(三)根据会长提名,审议通过秘书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审议、通过本会的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本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3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职权

(一) 负责商会全面工作;

(二)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 代表本商会签署各项重要文件

第二十三条  聘任职届期满的会长为资深会长。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会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聘用若干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会办事机构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三)处理日常业务,组织指导、协调和与本会有关的事务;

(四)经理事会授权审批会员入会和退会,并向理事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处理其他日常业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过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收取会员会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会解散、分立和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经本会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宁波市鄞州汽车零部件国际商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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